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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麟轩汽摩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电动车塑料外壳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台州麟轩汽摩配件有限公司
2018-08-2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台州麟轩汽摩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电动车塑料外壳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台州麟轩汽摩配件有限公司位于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海城路2388号,是一家加工电动车塑料外壳的企业。企业拟投资300万元,采用打磨、喷漆工艺,对电动车塑料外壳进行加工。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加工100万套电动车塑料外壳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所在地西北面三甲街道七塘村与厂界最近距离约为590m)、西面的椒江农场与厂界最近距离约为670m)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再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主要是喷漆废气等,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固废主要是漆渣、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通过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优化布局、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使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经预处理后再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喷漆废气等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进行隔声降噪,同时厂区合理布局,减轻噪声影响;固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分类收集,漆渣、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加强风险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本项目产生的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仍能保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的恶化。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之内。本项目建设基本符合环保审批原则。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主要事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它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到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相关环评文件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台州麟轩汽摩配件有限公司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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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台州麟轩汽摩配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13250805555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海城路2388                   邮编:318000

  •  环评单位: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工     电话:0576-89811038        传真:0576-89811031   

    邮箱:13290054@qq.com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万达广场4号楼23层    邮编:318000  

    3、 环保审批部门: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6-88909679   地址东部新区甲南大道东段9号    

  • 征求意见的期限2018年86日至2018年817(信函以邮戳为准)。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麟轩汽摩配件有限公司(公章)

                                                                              信息发布日:2018年86